2016年5月22日星期日

求主不要讓我們徒然受苦

我使你在我民中為高臺,為保障,使你知道試驗他們的行動。他們都是極悖逆的,往來讒謗人。他們是銅是鐡,都行壞事。風箱吹火,铅被燒毀﹔他們煉而又煉,終是徒然﹔因為惡劣的還未除掉。人必稱他們為被棄的銀渣,因為耶和華已經棄掉他們。--耶利米書6:27~30


“求主不要讓我們徒然受苦。”“可怕的不是煉而又煉,而是終是徒然。”

今天講道中聽到這兩句話,想起昨晚和d分享到對各自經歷的看法都發生了變化。
雖然不好受,但是我們成長了,於是就不至於徒然受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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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21節是:我使你在我子民中作鑒辨和試驗的,好讓你查察、鑒別他們的行徑。
神立耶利米為鑒辨和試驗。如今敘利亞弟兄姊妹的受苦,是否也能被神用來鑒辨和試驗我們?看我們有什麽回應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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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─耶和華啊,你若究察罪孽,誰能站得住呢?但在你有赦免之恩,要叫人敬畏你。
實在只能仰望神的赦免之恩。然而我常常忘記這恩典極重的代價。

「.銀子怎樣鎔化在爐中,你們也必照樣鎔化在城中,你們就知道我耶和華是將忿怒倒在你們身上了。」以西結書 22:22

“那被棄,神那極大怒火,都已經被耶穌在十架上承受了。”

這句話真是提醒我!

今天我們遠離罪惡、不做罪的奴僕,不是因為害怕神的震怒,而是因為耶穌為我們的罪已經承受了這震怒。

我們不是在律法之下。不是因為懼怕。是因為愛。

愛裡沒有懼怕;相反,完美的愛能除去懼怕,因為懼怕帶有懲罰;而那懼怕的,在愛裡沒有得以完全。(約翰一書4:18 )


BUT, FEAR GOD.
在你有赦免之恩,要叫人敬畏你。


“我們認為情有可原的罪,才是最難悔改的罪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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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分享版)

「主─耶和華啊,你若究察罪孽,誰能站得住呢?但在你有赦免之恩,要叫人敬畏你。」(詩篇130:4-4)

今天就算基督徒也仍不時陷在罪中...聖經提醒說:

「他們煉而又煉,終是徒然﹔因為惡劣的還未除掉。人必稱他們為被棄的銀渣,因為耶和華已經棄掉他們。」(耶利米書6:29~30)

「銀子怎樣鎔化在爐中,你們也必照樣鎔化在城中,你們就知道我耶和華是將忿怒倒在你們身上了。」(以西結書 22:22)

但若聖經只這麼說,人真是絕望!然而福音的好消息:“耶穌已在十架上代我們被棄,耶穌已在十架上代我們承受了神那極大怒火,我們本應受的一切耶穌都已經受了。”

所以今天基督徒竭力遠離罪惡、不做罪的奴僕,不是因為懼怕懲罰,而是因為耶穌已付上了代價的愛,所以我們愛祂、遵行祂誡命。

「愛裡沒有懼怕;愛既完全,就把懼怕除去。因為懼怕裡含著刑罰,懼怕的人在愛裡未得完全。」(約翰一書4:18 )

這句常常被斷章取義的話,不是指有人愛你你就不再害怕,而是說當你出自愛、行出愛時,就不在律法底下,不用懼怕律法和刑罰。

但不用懼怕(fear)律法的同時,卻要敬畏(fear)神。

「主─耶和華啊,你若究察罪孽,誰能站得住呢?但在你有赦免之恩,要叫人敬畏你。」(詩篇130:4-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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