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相信神放我們在某個地方、某個職場、有某種技能,都是一個特別的位份,讓我們能在這個崗位上發揮影響力,向身邊人傳福音固然是其一,更大的層面甚至能影響社會、轉化氛圍、扭轉文化!無論我們是在傳媒界、教育界(接觸老師或學生)、政界、演藝界、商界………都有巨大的潛力,能將天國文化帶到地上!——但不是人以為要有的文化和方法,而是合乎聖經的文化和方法.
其實我也是在評論,在發洩……………
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,並天使的話語,卻沒有愛,我就成了鳴的鑼,響的鈸一般。
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,也明白各樣的奧祕,各樣的知識,而且有全備的信,叫我能夠移山,卻沒有愛,我就算不得什麼。
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,又捨己身叫人焚燒,卻沒有愛,仍然於我無益。
林前13:1-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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