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0月5日星期二

要滿足神

今天有一點點不開心的事 影響我的工作心情
當時想發脾氣 但又不想跟小孩子一般見識
之後祈禱 和思考怎樣能愛人如己
想想其實自己也沒有體諒別人忙 額外佔用人家的時間
我想就像我想儘量爭取時間做事一樣 我也要儘量爭取讓別人有時間做工作吧

但想起那嘴臉和惡劣的態度 還是很不爽 囧
快點忘記掉!!


今晚去採訪關於婚姻的event 聽了更多關於婚姻對神國意義的教導 覺得自己以前真是只看到自己的需要

簡單說:
婚姻是神用來比喻神人關係 婚姻讓人更體會到神人關係
子女首先在父母身上認識天父
屬神的夫妻培養出屬神的下一代 是神國在地上的延續
美滿屬神的婚姻家庭帶來和諧屬神的社會

從後三點來看 婚姻的重點蠻在于後代--不過當然 夫妻間首先要有好見證

有延續性(生養眾多)的男女關係才是神旨意中的婚姻吧?(當然神旨意下的不育除外)
這就排除了同性關係的"合理性"(而試管嬰兒正是模糊了這一點)


最近在想 怎樣才算愛父母
最後覺得 我不能以為滿足他們的要求就是愛他們 因為他們一開始就不應該以我為滿足
出路在于讓他們也以神為滿足

或許我心裡面 還是接受不了不能滿足他們要求的可能性 仍想得到他們認同


但我要滿足的是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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