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2月27日星期六

神學初接觸

今天聽了一個講神學發展史的講座,大概也可以算是我第一次正面接觸'神學'.

講座中講了馬丁路德、加爾文、重洗激進派(包括我所在的浸信會)和聖公會,這4個改革的主線,探討了他們各自對救恩、教會、聖禮、政教關係等等的信念。
講員把厚厚一本書的內容濃縮成45分鐘,精簡又連貫對比。所講的內容都是比較資料性,但是放在一起,就產生思想的火花~

開拓了我很大的視野,這些對於救恩、稱義、聖餐、聖經權威性、教會實質等等的探討研究,是我從來沒有look into的。
然後就覺得自己平時糾結的問題很浮淺~哈哈


講員說,這四個主線--當然是從馬丁路德起頭,都確立了4點,也是这4点(从天主教中)分别出福音派:
聖經的至高權威--普遍真理的存在
救恩的永恆價值--引信稱義
教會的重要地位--人人皆祭司
屬靈經驗的實際--與神契合的生命之道

這裏面給我的思考,還有對“後現代教會”的意義,以後再慢慢再補充,今晚時間有限,只寫下幾個“重大領受”


1.各派神學對一些細節的信念都不同---例如最大的分別是對聖餐的理解(變質說,合質說,靈裏提升說,象徵紀念說),一開始我疑惑:哪個才是真理?我可以“選擇真理”嗎?
回來楊慶球牧師回應时的一句话讓我明白過來:有信念、不排斥、不批判。
我想,這做法正是“忠心”吧。
當然,前提是討論的這幾個宗派,都是在“真理”的框架/範圍內的。

2.在思考“選擇”的時候,我有這樣的理解:
a.一個信徒在某個神學宗派中成長,接受普遍真理(吃奶),
b.到成長到可以蒙召去讀神學時,已經是可以選擇自己認同的一派神學(或許跟成長的宗派不同),
c.在神學院全面深入研究明白這種神學(吃飯),到畢業時,已經可以在聖經中develope出講道,用具體的講道來演繹這套抽象的神學,傳遞普遍真理。

神學畢竟是抽象的學術的高度概括的理論,牧師卻是要把神學“生活化”,吃下飯,生產奶,來牧養信徒。
這樣就成為一個循環。

這個很初步很粗糙的思路解答了我之前對“讀神學”究竟讀什麼、目的是什麼的問題。
也解答了我之前的一個疑惑:是否每個信徒都應當懂神學。


嗯,此外還有一個重大問題將會是我去思考的:對於聖經的詮釋,究竟可以“自由”到什麼程度;服從聖經和活用聖經究竟如何平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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