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帶敬拜,自覺好差,似乎一次比一次差,令我不禁問神,其實我是否沒有這方面恩賜---事實上我們幾個導師會上去帶敬拜,完全只是因爲是導師,而非因爲有特別才能..
但,不是說,恩賜是可以求,又是越用越多的麽~
之後的講道正好是講恩賜,我對神說,天父啊,我帶得好差呢。
天父說:哦。好啊。下次努力啦。
我猜祂若在我面前,會摸摸我的頭。
嘿嘿,anyway,一整天天父n次鼓勵返我:不要放棄,千萬別退縮。
下午看《麻雀變鳳凰》,裏面說,“美/有魅力的女人,讓人感覺安詳。”相反我做事很急躁,心裏很緊張,很想..“把握好”,即使帶敬拜的時候,其實心裏面很多東西不能放下,腦袋裏要運轉很多東西。
別説會衆,我自己的心都去不到神那裏。
後來神又提醒我,我不需刻意追隨一個模式,花很多心機想在其中用什麽方式帶出一個什麽訊息(這是每次預備最花心機心思的部分)。
這是我想做,但不夠技巧做好,也做得不太comfortable的部分。
天父提醒說:其實我講少一句,不講野,人地不會因此就get不到,或者少投入。
是我高估了自己在其中的角色。
有多少信心,就辦多少事,用我自己最舒服的方式,其它的,放手交給神。
於是我再想,敬拜對於我是什麽呢?
是讚美;
是“神在這裡,一切會好的”的安心;
是降服。
好像我自己彈著很lousy的鋼琴唱歌敬拜時候一樣,很舒服,很enjoy,很投入,很...神同在。
不只是帶敬拜,其他事奉也是如此。做信心所達的事,做我自己也enjoy的事,就自然把神帶給身邊的人。
我enjoy做什麽呢?想了好一會兒,發現我喜歡:
把聽説/訪問/讀到的故事/人物見證/新鮮見聞/創造奇功,跟別人講個天花亂墜;
和一伙人一起唱歌;
玩新鮮玩意;
到郊外退修。
不用刻意學別人做些什麽來事奉,be myself就可以啦。
突然想起一個比喻:做燈泡自然發光便夠,不要做電筒可以去照人,反而太燦眼。
總結完這麽多之後發現:我親愛的ykjj,一直在做的就是這樣:
在她身上,總是讓人覺得很安靜安詳、沒有什麽天大的事、很被包容;
她做她自己enjoy的事情:爬山、做cake、畫畫、聆聽、幫人找租屋……正是這些事,而more than講聖經,吸引我們喜歡她、跟隨她、發現她生命中的與衆不同,到最後發現她生命背後的耶穌。
拜服!
2009年7月26日星期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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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拍攝到的小動物介紹俾人 (記起馬灣pre-trip的經歷)
只要一心向著天父爸爸,做什麼祂都喜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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