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'm not a worrior!
這段時間心裏總有一點點疑問:我做個樣事情是為了什麽?我祈禱、事奉等等,是為什麽。
或許是受一些説法的影響,讓我有種概念,每次祈禱就是爭戰打仗,因此要養精蓄銳,讓自己保持警醒,作一個精兵。
這種想法讓我對每晚的祈禱,產生一些疲憊和..一點點畏懼。
雖然真的開始祈禱也很enjoy,但kick off總需要鼓起不少勇氣。而積累下來,也讓我開始疑惑,祈禱究竟是為了什麽。
星期一晚上祈禱,天父突然回答我的問題---祂不是告訴我我為了什麽祈禱,而是告訴我,在祂眼中的我是怎樣。
祂告訴我,我不是一個worrior,而是祂的小小小公主。
很溫馨的一幕啊,一個小女孩,認真地想為爸爸打仗,所以很滑稽地穿上爸爸大大的戰袍鎧甲,在那裏跑來跑去,一副大人的樣子。然後爸爸在不遠處看著,心裏很滿足,因爲知道這個孩子很愛祂。
那天中午fp,不斷想起歌詞中的一句話:新陳佳果全留給你。不過這不是我對神說的,而是祂對我說的。
那一刻,祂又再重提。
然後我好像明白過來,不是我能為主征戰去贏得什麽,根本是祂得勝歸來,把一切都給了我。
我很想象到一幕,一個騎士騎著馬去打仗,前面坐了一個小女孩。
很感受到在爸爸的懷裏我很安全。
還有什麽不是我的?祂給了我一切所需所要。
然後我在白板上寫下,我要恢復一個公主的權柄。power是會有的,但不是從裝扮而來。
我是想表達,神國子民的身份,是得勝者的兒女。[得勝]不是靠自己做什麽去得到的,而是從身份而來,原本就有的。
是啊,有什麽是我們能靠自己做到的呢?nothing!耶穌已經做成了一切!
那天晚上我接著寫道:用天父的愛去愛人,使人見到父神的愛。做我喜歡的!
當我的心愛主的時候,我去做我喜歡的事情,別人也能從我身上見到神。
此刻再寫下來,我覺得這一點簡直是對我一個很大的釋放---我一直以爲我需要做“某些特定的事”,才能算作榮耀神。
but that's not the story!
我要得自由!這本是我主給我的!
然後,我要更加愛慕主的一切!
後來我想,從小爸爸媽媽很愛我,所以讓我很能感受到神的愛。特別那種a loving Father的愛,很能投射在神的image上面,所以讓我特別體會到我和神之間,是爸爸與小小小公主的關係。(為什麽是小小小呢?我也不知道....囧)
不過,其實我不太懂愛我老爸老媽。但是我想多花些時間,多關心他們所想的,真的學習去愛他們,讓他們也能感受到神的愛。
還有一點是,要學習去愛任何人---單單去愛就夠了,光照人的罪是聖靈的工作。
我要學習祂的愛,像天父的完全。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昨天淩晨時分,做了一個夢,讓我有些不爽。不喜歡自己發這樣的夢..
如果我真的這麽做,就是犯罪了,那在夢中做了,算是犯罪嗎?
我曾經為此而認罪,因爲認爲做夢夢見是因爲我曾經犯罪。
但是認罪之後,仍舊如此發夢,我就無語了..我還能做什麽呢?
我不知道是仍在夢裏,還是半醒了,就嘟嘟囔囔說我要認罪,我不要再在罪中。
我還記得有一個場景,有很多東西在旋轉,我知道那是罪。我在旋轉的中心一直下降那些罪就環繞在我身邊向上走。我喊著不要,我不要在罪裏面。
就在這個時候,有一個聲音溫柔地對我說,你不是靠不斷認罪來脫離罪。赦罪的重點不在于認罪,而在於赦免。
聽到這話,我的心漸漸安定下來,然後又想到,這個夢讓我知道在我的潛意識裏,對一些概念還有些扭曲和模糊,神要糾正我。
就這麽一邊琢磨,一邊又睡着了。
赦罪的重點不在于認罪,而在於赦免。
ykjj說,這是很神學的問題。
好像很淺白的道理,但我以前一直不懂,一直以爲,我只要不斷認罪,有一天就能把罪認完,我就完全解放。
但神說:it's not about you. it's all about Me. it's not what you do. it's all about what I've done.
恩典。
就是這星期,神不斷讓我體會的。
另一個對恩典的體會是,為奶奶求的時候。
那一刻我對神說,我無法說,奶奶做過什麽、如何敬虔,以致她配得一個康復的機會;我也無法說,奶奶如果康復,她就能夠如何如何榮耀你。我只能說,主若願意,就照你的慈愛恩待她,讓她一生所蒙受的恩典,再多一點。
神給了我一個應許:他使我的腳快如母鹿的蹄,又使我在高處安穩。(詩18:33)
我很開心,就把這個章節,又找來約14:27,sms給老爸,想讓他讀給奶奶聼。
結果最後不是老爸讀,而是3個姑姑輪流讀了一遍給奶奶。但..也一樣啦!
God is a great God!
God Of My Forever
And Forever I'm With You
My Life Is Saved With A Price
Your Sacrifice Redeemed My Soul
God Of My Forever
And Forever I Will Sing
My Greatest Honor Will Always Be
To Serve My Lord And King
2009年3月28日星期六
訂閱:
發佈留言 (Atom)

沒有留言:
發佈留言